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750

4750.“犹大对他

4750.“犹大对他的兄弟们说”表教会中那些反对一切良善的败坏者。这从“犹大”的代表和他的“兄弟们”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在正面意义上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3654, 3881节),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反对一切良善,如下文所述;他的“兄弟们”是指教会中那些坚持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犹大”在此之所以代表那些反对一切良善的人,是因为在圣言中,“犹大”在正面意义上代表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之人。属天之爱就是对主之爱,和由此而来的对邻之爱。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与主联结得最紧密,故在至内层天堂,在那里处于纯真的状态。正因如此,他们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完全是爱的可见形式。其他人无法接近他们,因此当被差往其他人那里时,他们被其他天使围绕,从他们所放射出的爱之气场通过这些天使得以缓和。否则,这气场会使他们被差往的那些人陷入昏厥;因为他们的爱之气场甚至刺透人的骨髓。
“犹大”因在正面意义上代表被称为属天的这爱或这爱之良善,故在反面意义上代表反对属天良善,因而反对一切良善的那类事物。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都具有双重含义,即一个正面意义和一个反面意义。从正面意义可以得知反面意义的品质,因为凡包含在反面意义中的,都与包含在正面意义中的截然对立。
爱之良善总体上分为两类,即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与属天之爱的良善截然对立的,是自我之爱的邪恶;与属灵之爱的良善截然对立的,是尘世之爱的邪恶。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邪恶之人反对一切良善,而那些陷入尘世之爱的邪恶之人则不那么反对。在圣言中,“犹大”在反面意义上代表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人;“以色列”代表那些陷入尘世之爱的人。其原因在于,“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以色列”代表主的属灵国度。
地狱也照着这两种爱来划分。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反对一切良善的人住最深处,因而住在最可怕的地狱;而那些陷入尘世之爱的人因不那么反对一切良善,故住在不那么深的地狱,因而住在不那么可怕的地狱。
自我之爱的邪恶并不像人们所通常认为的那样,是一种优越感的表现,也就是所谓的傲慢;确切地说,它是对邻舍的仇恨和由此产生的强烈报复欲,以残忍为乐。这些就是自我之爱的内在特征。它的外在特征是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对那些处于属灵良善之人的厌恶。它的这些外在特征有时还伴随着明显的优越感或傲慢,有时则没有。因为以这种方式仇恨邻舍的人内在唯独爱自己,并且只爱他视之为与自己构成一体的那些人;因此,他唯独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在自己里面爱他们,在他们里面爱自己。
这就是那些“犹大”在反面意义上所代表之人的品质。犹太民族从一开始就陷入这种爱,因为他们将全世界所有人都看作是最卑贱的奴隶,与自己相比一文不值,还仇恨他们。更重要的是,当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没有将他们联结起来时,他们甚至以同样的仇恨迫害他们的同伴和兄弟。这种秉性仍留在这个民族当中,只是他们现在勉强住在异国他乡,故将其隐藏起来。

属天的奥秘 #4622

4622.在来世,蒙

4622.在来世,蒙福者的居所多种多样,各不相同,并且被建造得如此优雅,以至于可以说是建筑艺术本身的化身,或该艺术的直接产物(关于该主题,可参看前面所描述的经历,1119, 1626-1630节)。这些居所不仅通过视觉,还通过触觉显现给蒙福的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适合灵人和天使所拥有的感觉能力。因此,他们的居所具有的性质与世人用肉体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不一样,而是与来世之人的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一样。我意识到,这对许多人来说难以置信;因为他们不相信任何无法用肉眼看见,或用肉手摸到的事物。因此,今天的人因其内层关闭,故对存在于灵界或天堂中的事物一无所知。诚然,他出于圣言和教义会说,有一个天堂,那里的天使都生活在喜乐和荣耀中;但除此之外,他什么也不知道。他的确想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但当被告知时,他还是什么也不信,因为他发自内心否认这类事物的存在。他想知道的原因无非出于唯独由教义所引发的好奇心,而非出于基于真正信仰的任何快乐。那些没有任何真正信仰的人也发自内心否认;而那些拥有这种信仰的人则从各种源头获得关于天堂及其喜乐和荣耀的观念。人人都能凭他所获得的任何知识和理解这样做,即使简单人也能凭他们通过身体感官所感觉到的事物如此行。
即便如此,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以下观念:灵人和天使所享有的感觉远远比世人的敏锐得多;也就是说,他们拥有视觉、听觉和嗅觉,以及某种类似于味觉和触觉的事物,尤其拥有属于情感的快乐。如果人真的相信他们的内在本质是灵,肉体及其感官和肢体仅适合在这个世上使用;而灵及其感官和肢体适合在来世使用,他们无需帮助,几乎自动进入关于死后其灵之状态的观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反思,灵必是那个能思考、有欲求、有渴望、有感情的真正的人自己;并进一步反思,出现在肉体中的一切感觉能力属于灵,仅通过由此而来的流注而属于身体。以后他们还会通过许多考虑和其它证据确认这个观念,以这种方式最终更以他们灵的能力为快乐,而不是以他们肉体的能力为快乐。
关于这个问题,还需要说的是:并不是人的肉体在看、听、嗅、通过触摸感觉,而是人的灵。正因如此,当灵离开身体时,它仍保留自己的感觉能力,和在肉体中时一样。事实上,现在这些感觉要敏锐得多。因为属于肉体的事物相对于属于灵的事物更粗糙,故钝化了这些感觉能力;这些感觉能力甚至变得更迟钝,因为这人将它们浸没于地上和世俗事物中。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灵所拥有的视觉和听觉远远比人在肉体中所拥有的敏锐得多。说来令人吃惊,灵也拥有嗅觉,尤其拥有触觉。因为灵人能看到彼此,听到彼此,摸到彼此。此外,凡相信死后生命的人也能从以下事实推论出这一点:没有感觉,就不可能有生命;生命的确切性质取决于感觉的性质。事实上,他会推论出,理解力无非是对内在事物的一种更敏锐的感官觉知,而更高级、更优越的理解力是对属灵事物的感官觉知。这也解释了为何理解力及其对事物的觉知被称为内在感觉。
就刚死后人的感觉能力而言,情况是这样:一旦人死亡,其身体的各个部位变得冷,他就被提升进入生命,同时进入一种包含所有感觉能力 的状态。一开始,他几乎没有意识到他已不在肉体中,因为那时,他所享有的感觉使他有如此想法。但当他发现,他的感觉能力比以前更敏锐了,尤其他开始与其他灵人交谈时,便意识到他在来世,其身体的死亡是其灵生命的延续。我曾与我的两个熟人交谈过,就在他们被埋葬的那一天;其中一位通过我的眼睛看到自己的棺材和棺材架。由于这个人享有他在世上所拥有的一切感觉,所以他和我谈论他的葬礼,而我就在给他送葬的队伍当中。关于他的肉体,他说,他们应该把它扔掉,因为他本人还活着。
然而,要知道,那些在来世的人若不通过某个世人的眼睛,就无法看到世上的任何事物。他们之所以能通过我的眼睛看到,是因为我既在灵里与他们在一起,同时也在肉体中与那些在世上的人在一起(参看1880节)。还要知道,我看那些在来世与我交谈的人用的是我的灵眼,而不是我的肉眼。我看他们看得很清楚,有时比用肉眼看得还要清楚;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灵的感官被打开了。
不过,我意识到,那些唯独沉浸于肉体、地上和世俗事物的人,也就是那些以这类事物为其目的的人,不会相信目前我所说的话。因为这种人除了因死亡而消散的事物外,对任何事物都没有概念。我还意识到,那些对灵魂进行大量思考和调查,同时却不明白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灵,他的灵就是活在肉体中的这个人自己之人也不会相信我说的这些话。因为这些人对灵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是某种像思维,或火焰,或以太的东西,唯独进入肉体的器官形式运作,而不进入那些属于肉体中的灵的更纯粹形式运作;因而认为灵魂是诸如必与肉体一起消散的那种事物。那些因误以为自己比谁都更有智慧、从而夸大自己形像而确信此类观念的人尤其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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